各单位:
自2019年5月7日协会组织下发《关于启动精制棉国家标准修订前期工作的通知》(中纤协【2019】05号)以来,经过相关单位特别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和兵器集团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的大力支持和推进下,2020年3月3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14号),精制棉国家标准修订正式立项,确定以兵器集团为主管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以湖北金汉江精制棉有限公司为标准草案主起草单位,对精制棉国家标准进行修订。
为有序推进精制棉标准修订工作,扩大参与修标的广泛性、代表性,按时高质量完成精制棉国家标准修订任务,现征集参与精制棉国家标准修订起草单位和推荐起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精制棉国家标准修订起草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属于精制棉研发生产或与精制棉行业上、下游相关的单位;二是在行业中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三是合法合规诚信企业;四是自愿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2、申请修订起草单位应填报《申请表》(参见附件),有关合法合规诚信信息应由当地环保和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并出具意见,提供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单位可根据情况,向协会推荐本单位具有制定标准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标准修订工作。参与标准修订工作的单位不得再推荐标准评审专家。标准起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二是从事相关技术工作经历5年以上或具有标准起草修订经历。
4.本征集参与标准修订起草单位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14日前(以邮寄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5.联系人:牛汝峰
联系电话:13910527994 010-88829745
电子邮箱:3403872097@qq.com
附件:参与精制棉国家标准修订起草单位申请表
中国纤维素行业协会
2020年6月1日
附件:
中国纤维素行业协会
参与精制棉国家标准修订起草单位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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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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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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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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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与 起 草 申 请 |
拟推荐参与起草人
(包括姓名、学历、职务、职称和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标准制修订经历等,可单独另附说明,不推荐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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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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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环保部门合规意见 |
所在地应急部门合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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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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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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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与所在地人行企业信用报告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并寄协会。